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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市****
土地征收的公告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市****
一、項目名稱:東方市****。
二、被征收土地位置:該地塊位于康福路東側,東至東建圖〔2009〕20號政府儲備地,南至東方市黃岡中學用地,西至康福路,北至皇寧村委會集體土地。采用 2000國家大地坐標系〔109°〕,具體界址點詳見:東方市****。
三、被征收土地單位和面積:該宗地被征地單位為八所鎮(zhèn)皇寧村委會,面積共計 11.63畝。
四、該宗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按《海南省人民政府關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區(qū)****點擊登錄查看辦公室關于印發(fā)東方市****點擊登錄查看辦公室關于調整全市****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權單位或使用權人、青苗及地上附著物所有權單位或所有權人對擬征收土地補償標準有申請聽證的權利,按照《國土資源聽證規(guī)定》的規(guī)定,土地所有權單位或使用權人、青苗及地上附著物所有權單位或所有權人需要聽證的,應在公告結束后 5個工作日內書面向八所鎮(zhèn)政府提出聽證申請,逾期視為放棄聽證。
六、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不準任何單位和個人在該宗地上搶種農作物、樹木,搶建建筑物和埋墳等,違者將予以清除,不作任何補償。
七、該宗地所涉及的單位和個人務必于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 30日內,持土地權屬證書或其他有效證明材料到八所鎮(zhèn)政府辦理征地補償?shù)怯?,并配合八所?zhèn)政府及相關部門做好征地補償、安置、青苗和地上附著物確認工作。
八、任何單位和個人不準干擾阻撓該宗地的征收工作,違者將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進行處理。
九、被征收國有土地所有權單位或使用權人、青苗及地上附著物所有權單位或所有權人在規(guī)定時間內不辦理征地補償?shù)怯浭掷m(xù)的,其補償內容以征地實施單位的調查結果為準。阻礙、破壞征地工作的,將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東方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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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