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基本情況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編號:****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名稱:五河縣2025年學前教育設備采購與安裝項目第1包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項:□采購公告 □采購文件 √采購結果
更正內容:因收到供應商對中標結果的質疑,經(jīng)采購人核實,質疑事項成立。根據(jù)《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十六條第(二)款規(guī)定,按照評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人確定第三中標候選人合肥巖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為中標人,中標信息如下:
供應商名稱:合肥巖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供應商地址:合肥市****
中標金額:138.5萬元
供應商的評審報價:124.65萬元
供應商的評審總得分:80.7分
主要標的信息
貨物類 |
名稱:一體機(帶移動架) 品牌:廈華 規(guī)格型號:XH75H01 數(shù)量:20臺 單價:1.2萬元 |
更正日期:****
三、其他補充事宜
供應商認為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向采購人或其委托的采購代理機構提出異議或質疑,遞交方式(任選其一):
(1)書面形式加蓋電子印章后通過蚌埠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系統(tǒng)在線提交。
(2)書面形式遞交。以書面形式的可以按本公告載明的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信息,向其提出。采購人或代理機構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答復。
若投標供應商對質疑處理意見有異議,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通過蚌埠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系統(tǒng)在線向五河縣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督管理局提出投訴。
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財政部《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現(xiàn)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①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
②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③被質疑人名稱;
④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⑤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⑥必要的法律依據(jù);
⑦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②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③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⑤對其他供應商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四、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1.采購人信息
名稱:點擊登錄查看
地址:五河縣****
聯(lián)系方式:****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稱:點擊登錄查看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
聯(lián)系方式:****
3.項目聯(lián)系方式
項目聯(lián)系人:點擊登錄查看(采購人)、劉德坤(采購代理機構)
電話:****(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
五、附件
中小企業(yè)聲明函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