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夏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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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 方:甘肅盛融合科貿有限公司
2025 年 6 月 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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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夏縣****
點擊登錄查看(以下簡稱需方)與甘肅盛融合科貿有限公司(以
下簡稱供方)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編號:****
二、簽訂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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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草擬時間:2025 年 6 月 19日
四、合同內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招標文件編號
****】投標文件的規(guī)定,供需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貨物品名、生產廠商、規(guī)格、數量等信息詳見供貨一覽表 。
2、價格解釋:合同價格包括成本、稅款、包裝、運費、售后服務等全部費
用,價格一次確定不再變更。
五、投標文件,招標文件,成交結果表,合同所附供貨一覽表均為本合同不
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果供貨一覽表的內容與投標文件和成交結果表不一致時,以
投標文件和成交結果表為準。
六、合同金額: 壹佰玖拾伍萬玖仟元整 (¥****.00 元)
七、一般條款:
1、供方所提供的貨物符合國家現(xiàn)行有效標準,并為正規(guī)制造廠商生產的合
格產品,因質量問題而發(fā)生的任何故障由供方負責。
2、供方承擔交貨前的一切責任和費用。
3、需方在交貨地點驗收,如發(fā)現(xiàn)損壞、缺件等問題,由供方負責。
4、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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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簽訂后預付 30%合同貨款。
2、中標方按合同約定完成安裝、調試后,采購人驗收合格后,支付剩余 70%
的合同貨款。
5、供需雙方簽訂的合同,應在政府采購監(jiān)管部門的監(jiān)督下認真履行。
6、違約責任:供方應依據合同規(guī)定時間按時交貨,如不能,由此給需方帶
來的損失由供方負責。
7、質量驗收:
(1)到貨后需方組織專人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在驗收單上簽署 “驗收合
格”字樣,逾期驗收視為驗收合格。
(2)需方在驗收中發(fā)現(xiàn)貨物質量不符合合同要求和驗收標準或有異議時,應
及時通知供方,供方應在接到通知后三天內給予答復,并負責處理,若需送法定
質檢部門檢驗,檢驗費用由供方承擔。如發(fā)現(xiàn)貨物質量嚴重不符合質量要求的,
需方可通知供方停止供貨,解除合同。
(3)供方中標后貨物調整的數量必須控制在 10%以內,如不符合要求的,需
方可通知供方停止供貨,解除合同。
八、交貨時間、交貨地點和驗收單位:
1、交貨時間:自合同簽訂之日起 30 日內完成交貨、安裝至驗收合格。
2、交貨地點:采購人指定的交貨地點
3、驗收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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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經濟責任:
(一)供方責任
(1)供方不履行合同或交付的貨物全部或部分不符合合同要求的,需方有
權拒收不符合質量要求的全部或部分貨物,供方須向需方支付拒收貨物價款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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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的違約金。
(2)貨物質量不符合合同規(guī)定時,需方同意利用的按質論價,不能利用的,
供方負責包退包換。由于上述原因導致延誤交貨時間的,每延誤一日,供應方應
按逾期交貨部分貨物價款總值的 5‰向需方償付違約金。
(3)供方必須按合同規(guī)定的日期交貨,每逾期一日,供方必須向需方支付
逾期交貨部分貨物總額 5‰的違約金。逾期交貨超過 30 日,需方有權解除合同,
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
(4)供方提供的不符合質量要求的(尺寸大小負責包換,不視為質量問題)
貨物超過本合同總量的 10%時,視為整批貨物不合格。
(二)、需方責任
需方無正當理由,中途退貨或拒絕收貨,應向供方支付退貨部分貨款總額 10%
的違約金,并承擔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及運輸費用。
十、合同解釋:
如合同條文存在歧義,《民法典》又無明文規(guī)定,依照交易習慣和采購當事
人訂立合同的目的做合理并且善意的解釋,以維護交易安全和社會的公序良俗。
十一、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發(fā)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協(xié)商
不能解決,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規(guī)定解決。
十二、其它未盡事宜由供需雙方協(xié)商約定。
十三、本合同一式肆份,經供需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需方壹份,供方壹份,臨夏
縣財政局采購辦備案壹份,
點擊登錄查看采購代理機構備案壹份,均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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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蓋章)
點擊登錄查看 乙方:(蓋章)甘肅盛融合科貿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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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電話:****
郵編:731800 郵編:730030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 經辦人:
簽字日期: 2025 年 6 月 19日 簽字日期: 2025 年 6 月 19日
賬 號: 賬 號:****521
開戶行: 開戶行:蘭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興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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