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名稱:點擊登錄查看(救助站)維修改造工程
二、中標(成交)信息
供應商名稱:安徽俫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標(成交)金額:捌萬捌仟捌佰壹拾陸元伍角肆分(¥88816.54元)
三、主要標的信息
名稱:點擊登錄查看(救助站)維修改造工程
服務范圍:完全響應文件要求
服務要求:完全響應文件要求
服務時間:完全響應文件要求
服務標準:完全響應文件要求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一個工作日。
五、其他補充事宜
若投標供應商對上述結果有異議,可在中標(成交)公告發(fā)布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在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節(jié)假日休息)向招標(采購)人提出質疑(異議),質疑材料遞交地址:見本公告采購人信息。聯(lián)系電話:見本公告采購人信息。
若投標供應商對質疑處理意見有異議,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提出投訴。
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安徽省政府采購供應商質疑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現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
2、質疑項目的名稱、編號、包別號(如有);
3、被質疑人名稱;
4、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必要的法律依據;
7、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自然人的,應當由本人簽字;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其授權代表簽字或者蓋章,并加蓋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2、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3、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4、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供應商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6、質疑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三)中標(成交)通知書發(fā)出情況
本項目中標通知書公告期滿無異議后發(fā)出,請中標(成交)供應商委派專人憑介紹信或公司授權書(須攜帶身份證)到采購代理機構處領取中標(成交)通知書。
六、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1.采購人信息
名稱:點擊登錄查看
地址:合肥市****
聯(lián)系方式:****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稱:點擊登錄查看
地址:合肥市****
聯(lián)系方式:****
3.項目聯(lián)系方式
項目聯(lián)系人:高工
電話:****
廬江縣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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