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被湖北省交通運輸廳《湖北省2024年度普通公路施工企業(yè)信用等級表》信用等級評定為D級或未被交通運輸部2023年度全國公路施工企業(yè)信用等級評定中被列為D級; (2)未被省級及以上行業(yè)主管部門取消招標項目所在地的投標資格且處于有效期內; (3)未被責令停業(yè),暫扣或吊銷執(zhí)照,或吊銷資質證書; (4)未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5)投標人不存在在建設領域,因嚴重違法違規(guī)、不良行為、嚴重違約被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或列入“黑名單”等情況。 (6)投標人不存在被縣級及以上的司法機關裁定判決在建設行業(yè)有“圍標串標”、“騙取中標”“出借資質”、“強制被執(zhí)行”、“終本案件”、“限制高消費”“行賄受賄”等對招標人潛在風險極大的情況。 (7)投標人不得存在“空殼公司”、股權出質、股權質押、欠稅公告、稅收違法等高風險情況。(2-7條投標人提供承諾書) (8)根據鶴政務發(fā)【2023】4號文件《關于實施工程建設招投標領域“五減一強化一推行”的通知》為了進一步規(guī)范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行為,提高招標投標效率,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斷優(yōu)化我縣**** (9)不存在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 1.4.3 項規(guī)定的任何一種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