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選委員會及比選方法
(一)由縣****
(二)由比選委員會對滿足招商文件實質性要求的比選文件,按照《比選方案前附表》規(guī)定的評分標準進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順序推薦1~3名中選候選人。
(三)縣商務局負責本次招商工作的業(yè)務指導,縣紀委監(jiān)委對招商工作全程進行監(jiān)督。
二、評審標準
(一)分值構成
1.項目投資管理方案:60分
2.信譽能力:40分
(二)評分標準
1.項目投資管理方案:見比選方案前附表。
2.信譽能力:見比選方案前附表。
(三)比選程序
1.初步評審。由比選委員會依據(jù)規(guī)定對比選文件進行初步評審。
2.詳細評審。由比選委員會依據(jù)《比選方案前附表》的量化因素和分值進行打分,并計算出綜合評估得分。
(1)按《比選方案前附表》2.1款規(guī)定的評審因素和分值對項目投資管理方案計算出得分;
(2)按《比選方案前附表》2.2款規(guī)定的評審因素和分值對信譽能力計算出得分;
(3)投資人得分=項目投資管理得分+信譽能力得分。評分分值計算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小數(shù)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比選文件的澄清和補正
(一)在比選過程中,比選委員會可以書面形式要求投資人對所提交比選文件中不明確的內(nèi)容進行書面澄清或說明,或者對細微偏差進行補正。比選委員會不接受投資人主動提出的澄清、說明或補正。
(二)澄清、說明和補正不得改變比選文件的實質性內(nèi)容(算術性錯誤修正的除外)。投資人的書面澄清、說明和補正屬于比選文件的組成部分。
(三)比選委員會對投資人提交的澄清、說明或補正有疑問的,可以要求投資人進一步澄清、說明或補正,直至滿足比選委員會的要求。
(四)凡超出招商文件規(guī)定的或給招商人帶來未曾要求的利益的變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比選時不予考慮。
四、比選結果
(一)比選委員會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順序推薦中選候選人。
(二)比選委員會完成比選后,應當向招商人提交書面比選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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