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登錄查看位于新建路56號1幢寫字樓4層(空)出租(五年)
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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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起始日期 | **** | 披露結束日期 | **** |
項目名稱 | 點擊登錄查看位于新建路56號1幢寫字樓4層(空)出租(五年) |
項目編號 | **** |
租賃底價 | 10萬元/年 |
租賃底價是否含稅 | 是 |
披露起始日期 | **** |
披露結束日期 | **** |
房產 | |
權利人 | / |
產權證號 | / |
房屋用途 | 其他用房 |
所在樓層 | 四層 |
建筑面積(平方米) | 392.12 |
是否存在居住權 | 否 |
土地用途 | 其他 |
土地用途其他說明 | 不詳 |
土地權利性質 | 其他 |
土地權利性質其他說明 | 不詳 |
是否存在租賃 | 否 |
標的所在地 | 山西省太原市**** |
出租方名稱 | 點擊登錄查看 |
出租方所在地 | 山西省太原市**** |
租賃面積(平方米) | 392.12 |
租賃面積說明 | 含公攤面積 |
租賃期限 | 五年 |
租金調整方式 | 不涉及 |
是否有免租期 | 否 |
是否允許裝修改造 | 是 |
裝修改造說明 | 不得拆除墻體,裝修方案報出租方備案并批準后,可在合理范圍裝修改造。 |
水、電、氣、熱、物業(yè)費等費用的約定 | 均由承租方承擔 |
租賃用途 | 商業(yè);辦公 |
押金支付要求 | 簽訂租賃合同前,最終承租方需向出租方支付首年月租金金額作為押金,合同期滿,雙方無異議后退還(不計息)。 |
租金支付要求 | 按先付后租原則,租金按年支付,每年為一期。首年按交易平臺規(guī)定支付,從第二年起租金由承租方按期交付出租方。 |
與出租相關的其他條件 | 1.若掛牌期間僅1家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則項目采取公開協(xié)議方式成交;若掛牌期間產生2家或2家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則采用網絡競價方式確定最終承租方。 2.意向承租方須在被確定為最終承租方起的5個工作日內交納交易服務費,并持相關材料至交易市場辦理成交確認手續(xù); 3.該項目首年租金通過產權交易市場結算,剩余期間租金依據(jù)租賃合同進行結算。 4.按照出租方要求,首年租金需在簽署租賃合同前向產權交易市場支付,最終承租方須在簽署《成交確認通知書》后5個工作日內向產權交易市場支付首年租金,并在支付完成后的5個工作日內與出租方簽署《租賃合同》。 5.若承租方未在上述約定時間內與出租方簽訂租賃合同的,且非出租方原因的,則表示承租方違約,放棄承租資格,逾期后出租方不再與承租方協(xié)商,出租方有權對項目做終結處理,并收回標的或收回后重新掛牌; 6.遞交承租申請并且交納保證金后,即表明意向承租方已完全知曉以下事項: 1)接受并同意公告中所有有關標的的各項要求; 2)接受并同意因不可抗力、出租方未能按照約定期限交付資產及出租方其他特殊情況原因導致本次出租無法進行時,出租方僅退還實際收取的房屋租賃款項及押金(如有),出租方和山西省產權交易市場不承擔其他任何違約責任和經濟賠償。 7.山西省產權交易市場僅就出租方提供的資料負披露義務,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 |
其他披露內容 | 1.承租方競得后不得變更簽約人。 2.此次競買僅為出租標的租賃權,不包括出租標的內設施、設備和物品。競買方報名前需進行實地勘察,標的實際出租位置及面積,以現(xiàn)場實地勘察及咨詢出租方的為準,出租標的按現(xiàn)狀交付。 3.報名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滿日晚 24 時整止,期間征集意向承租方并辦理線上報名登記手續(xù)。意向承租方應在信息披露期滿日晚 24 時(報名截止時間)前在山西省產權交易市場平臺完成線上報名手續(xù),按照公告要求在報名系統(tǒng)內完成相關資料的上傳。 4.意向承租方報名資料應在掛牌期內補正,退回后補正期限不足一個工作日的,按照一個工作日計算,不受是否在掛牌期內的限制,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按要求補正的,視為放棄承租資格。 5.意向承租方被確定為最終承租方后,承租方若發(fā)生違約行為和不履行后續(xù)責任義務的,導致此項目需重新掛牌招租,則該承租方不得再參與此項目和出租方公開招租的其他項目。 6.租期內房產及設施設備大、中、小修及日常維護等責任及相應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出租方不做任何投入。 7.自租賃房屋交付之日起,一切與房屋有關的風險及責任均轉移至承租方,包括但不限于維護維修責任、安全保衛(wèi)責任、消防安全責任、衛(wèi)生防疫責任等;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將房屋的全部或部分轉租、分租、轉借給他人使用。 8.不得將房屋用于抵押、分租、轉借給他人使用,不得將房屋用于抵押、入股、聯(lián)營、融資或作為出資與他人合作經營等。 9.承租方所經營項目的注冊登記、年檢、報批經營、裝修改造及消防改造所需的所有相關證照等手續(xù)由承租方自行辦理,在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及其他申報手續(xù)中,無論是承租方自身原因,或政策原因導致的不能注冊、施工、經營等由承租方自行解決,出租方不因此承擔任何責任。 10.可獨立解決工商注冊事宜,取得消防合格手續(xù)等,具備在該項目合法經營的條件。 11.出租標的未取得房產證。 |
承租方資格條件 | 意向承租方須為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注冊并合法存續(xù)的法人機構、其他組織等。 |
是否允許聯(lián)合承租 | 否 |
是否存在優(yōu)先承租人 | 否 |
交易保證金 | |
保證金金額(萬元) | 3 |
交納方式 | 銀行轉賬,按系統(tǒng)提示要求交納。 |
交納時間 | 信息披露期滿前交納(以到賬時間為準) |
保證金保證事項及處置方式 | 1、保證金保證事項: 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現(xiàn)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山西省產權交易市場有權將出租方及承租方本次交易應交納的服務費從意向承租方所交納的保證金中扣除,剩余保證金出租方有權扣除,作為出租方的補償,上述保證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對意向承租方提交受讓申請、競價、簽約和履約的擔保: ① 意向承租方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 ② 產生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時未參加后續(xù)競價程序的; ③ 在競價過程中以掛牌價為起始價,各意向承租方均不應價的; ④ 在被確定為承租方后未按公告約定時限交納交易服務費的 ⑤ 在被確定為承租方后未按公告約定時限與出租方簽署租賃合同的; ⑥ 在被確定為承租方后未按公告約定時限支付首年租賃價款的; ⑦ 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山西省產權交易市場產權交易規(guī)則中規(guī)定的意向承租方違約的其他情況。 2、保證金處置方法: 意向承租方被確定為承租方的,其交納的保證金相應轉為首年租金的一部分;其他意向承租方如未出現(xiàn)上述保證事項中的情形,其交納的保證金將在競價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全額無息退還。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 |
信息發(fā)布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長信息披露:不變更信息披露內容,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延長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競價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交易方式: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