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所在地:甘肅省
增加資質要求:
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
擬派項目管理機構人員要求:項目負責人(即項目經理)1人,須是注冊在本企業(yè)的在職人員,具備建筑工程專業(yè)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技術負責人1人,具有相關專業(yè)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安全生產負責人1人,須持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證,安全員1人,須持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證;施工員1人、質量員1人、資料員1人、材料員1人、造價員1人,須持有效資格證或崗位證書,以上人員均為本單位人員,中標后不允許更換,且不得有在建工程任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