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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伏河綠色低碳科創(chuàng)園B11樓16層改造提升項目
招標公告
一、招標條件
西伏河綠色低碳科創(chuàng)園B11樓16層改造提升項目已經批準建設,工程所需資金來源自籌并已落實。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本次招標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方法選擇合格的投標申請人參加投標。
二、項目概況
1、工程名稱:西伏河綠色低碳科創(chuàng)園B11樓16層改造提升項目。
2、建設單位:鹽城市都市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3、工程地點:西伏河綠色低碳科創(chuàng)園。
4、工程規(guī)模:工程造價約188萬元。
5、質量要求:合格標準。
6、要求工期:30個日歷天,具體服從招標人建設要求。
7、標段劃分及招標范圍:本招標工程為一個標段;主要內容包括(但不限于):西伏河綠色低碳科創(chuàng)園B11樓16層改造提升項目的施工,具體詳見圖紙及工程量清單。招標人保留對招標范圍內工程量適當調整的權利。
三、投標人應當具備的主要資格條件
1、投標人資質類別和等級:投標人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的獨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
2、項目負責人資質和要求:項目負責人必須是投標人本單位正式職工,具有建筑工程專業(yè)的二級及其以上的注冊建造師資格,同時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且無在建工程(如發(fā)生投訴或反映,被投訴人或被反映人須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該項目經理無在建工程的書面證明)。
3、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其他要求:
4.1財務要求:投標人應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未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tài)。
4.2業(yè)績要求:無。
4.3信譽要求:
4.3.1被國家、江蘇本省省級有關部門及鹽城本市市級、鹽南高新區(qū)有關部門暫停招投標或市場準入資格且在公示處罰期內的。
4.3.2近3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且被記錄,或者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有行賄犯罪記錄且自記錄之日起未超過5年的。(均自記錄之日起至投標截止日止)
4.3.3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國”、“信用江蘇”網站公布的,投標截止時間前失信被執(zhí)行人信息已撤銷或更正的除外。
4.3.4投標人作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參與建設工程招投標懲戒措施的,且被有關部門推送在“信用中國”、“信用江蘇”、“信用鹽城”相關網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內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項目招標人拒絕其投標,一經發(fā)現(xiàn)資格審查不予通過,不得被確定為中標候選人、中標人。在一次招投標活動中,相關參與人因上述情形,導致其資格預審不通過或者被取消中標候選人資格、中標人資格的,不因其之后情況的變化,改變已經作出的決定。
4.4項目負責人從本工程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起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4.4.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zhí)業(yè)。
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xù),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fā)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guī)模在項目負責人執(zhí)業(yè)范圍之內。
項目負責人無在建工程指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其他建設工程項目中擔任關鍵崗位人員、不在本項目兼任本項目的其它崗位。
在建工程:處于中標結果公告(直接發(fā)包的項目以網上合同備案或歸集為準)到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驗收合格期間的工程??⒐を炇兆C明是指由建設單位(或監(jiān)理)組織工程建設各方驗收合格,并簽署相應的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或者分部工程質量驗 收記錄等驗收文件。本項目招標文件約定行政主管部門、招標投標交易機構信息系統(tǒng)中項目負責人信息處于在建鎖定狀態(tài)的(綠化養(yǎng)護、市****
本項目招標文件項目負責人有在養(yǎng)護期內的綠化養(yǎng)護、市政養(yǎng)護項目的,不屬于招標公告及文件規(guī)定的有在建工程。綠化養(yǎng)護、市政養(yǎng)護工程招標,對項目負責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4.5投標申請人授權委托人及投標承諾的項目部人員均為本單位的正式職工,投標時提供項目負責人從2025年1月開始至投標截止之日當月至少1個月在本單位繳納養(yǎng)老保險繳費記錄證明。(退休人員提供在本單位相關證明。)除項目負責人的其他項目部人員及授權委托人投標時無需提供繳費記錄證明,中標候選人公示前、異議(投訴)提出時相關單位需提供繳費記錄證明原件給招標人核驗。
四、招標文件的領取
1、請符合資格條件的投標人于2025年 5 月 12 日 9 :00 時前登錄江蘇省鹽南高新區(qū)公共資源交易電子化服務平臺(http://221.231.11.22:8099/)下載招標文件等資料(投標人必須在招標文件領取截止時間前下載招標文件,逾期未下載造成無法投標的,責任自負)。
2、招標文件價格:0元。
3、特別說明:
3.1城南招投標系統(tǒng)驅動為江蘇省互聯(lián)互通版,技術支持電話:****或****。
3.2辦理CA鎖以及電子簽章相關事宜,咨詢電話:****。
3.3投標工具請勿使用其他投標工具,只能使用城南投標工具制作軟件,下載地址為:江蘇省鹽南高新區(qū)公共資源交易電子化服務平臺(http://221.231.11.22:8099/),交易信息→下載中心,進行下載安裝,如使用別的地區(qū)投標工具制作文件導致的一系列問題,由投標人自行負責。
4、網上電子投標文件的遞交截止時間(開標時間):2025年 5 月 12 日 9:00 時。
五、投標保證金的繳納與退還
5.1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的同時,應按規(guī)定的金額、形式遞交投標保證金,并作為其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聯(lián)合體投標的,其投標保證金有牽頭人遞交,并應符合有關規(guī)定。
5.2本工程投標保證金數(shù)額:10000元。投標人須在本工程開標前辦理投標保證金繳納手續(xù),投標保證金有效期與投標有效期一致。各投標人必須以企業(yè)法人基本存款賬戶辦理保證金繳納手續(xù),否則不予接受。
5.2.1投標保證金可采用現(xiàn)金、電子保函(保單)形式,投標人根據企業(yè)實際情況合理選擇投標保證金的繳納形式,不同繳納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體繳納方式為:
5.2.1.1現(xiàn)金繳納方式:投標人必須在投標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前將投標保證金從投標人基本賬戶上直接匯至江蘇省鹽南高新技術產業(yè)開發(fā)區(qū)****
5.2.1.2電子保函(保單)保證金繳納方式:平臺地址(http:****:90/)或者訪問會員系統(tǒng)詢>>業(yè)務查詢>>查看保證金內的跳轉鏈接。保函開具詳見保函平臺登錄頁面操作手冊。如遇保函開具問題的,請咨詢現(xiàn)場技術支持電話:****;電子保函購買、發(fā)票、理賠、咨詢等保函售前售后問題,請咨詢專業(yè)客服電話:****(請在法定工作時間撥打) 。
注:(1)本項目投標保證金可以采取電子保證保險保單方式遞交,電子保證保險保單與投標保證金具有同等效力。
(2)投標人采取電子保證保險保單方式遞交的,必須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必須使用本單位基本戶在電子保函系統(tǒng)完成電子保函的購買。
(3)投標人采用電子保函(保單)形式繳納投標保證金的,在投標截止日之前須到相關保函平臺中確認是否生效,并確保生效起始時間在本次招標招標公告發(fā)布后、投標截止時間前,否則將視為無效,不予接受投標,電子保函以系統(tǒng)生成時間為準。
5.2.1.3對信用服務機構依據《江蘇省企業(yè)信用評價指引(試行)》(蘇信用辦〔2021 ] 17號)評定為 AA 級及以上的投標人免交投標保證金,投標時需提供經市****
5.2.1.4信用承諾替代投標保證金。本工程接受投標人以“投標保證金信用承諾函”方式替代投標保證金,投標保證金信用承諾函作為投標文件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標人,除法定例外情況,在有效期內(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后到招標文件規(guī)定投標有效期終止前)不得撤銷撤回(投標保證金信用承諾函參照附件)。
采用投標保證金信用承諾替代投標保證金的投標人需信用良好,其中以聯(lián)合體形式投標并采用信用承諾函替代投標保證金的,聯(lián)合體各成員均須出具投標保證金信用承諾函。
在我市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存在履約不良行為,并在被記錄有效期內的投標人,自動喪失在全市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中使用“投標保證金信用承諾函”資格,全市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人均可拒絕接受其使用“投標保證金信用承諾函”。
采用信用承諾替代投標保證金的,不免除投標人違法、違規(guī)、違約責任的義務。
特別提醒:
投標保證金必須從基本存款賬戶繳納且賬號必須與誠信庫中單位銀行開戶許可證中的賬號完全一致。以個人、企業(yè)的辦事處、分公司、子公司名義或從他人賬戶、投標人企業(yè)的其他賬戶繳納的投標保證金無效。
因開標現(xiàn)場不再核驗保證金單據,以開標現(xiàn)場開標系統(tǒng)顯示的信息為準。如開標現(xiàn)場開評標系統(tǒng)未顯示保證金已繳納或顯示與投標人基本賬戶不一致的,一律視為投標保證金未按招標文件約定要求繳納,其投標文件不予接收。
5.3投標保證金的退還
5.3.1有投訴(異議)的項目,所有投標人投標保證金一律暫不退還。
因惡意投訴(異議)的、利用保密信息投訴的及投訴(異議)不實的投訴行為被通報的,自通報之日起6個月內,投訴(異議)人所有投標項目的投標保證金在招標項目簽訂合同后予以退還。
投訴人故意捏造事實、偽造證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證明材料進行投訴的給他人造成的損失的,投訴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招標人直接扣減相應數(shù)額,確認應予退還保證金的數(shù)額,并經監(jiān)管機關存檔后,辦理退款手續(xù)。
5.3.2保證金退還時間:
如無投訴等特殊情況,中標結果公示期滿后7個工作日內,退還非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中標人投標保證金在履約保證金繳納后退還。
備注:以現(xiàn)金形式繳納的投標保證金,向中標人和未中標的投標人退還投標保證金時同時退還銀行同期存款利息。以保函(保單)形式繳納的保證金按相關協(xié)議執(zhí)行,無需辦理退款手續(xù)。
5.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標保證金將不予退還:
①投標人在規(guī)定的投標有效期內撤銷或修改其投標文件的;
②中標人無正當理由拒絕簽訂合同;
③中標人弄虛作假騙取中標,其他投標虛假、惡意投訴或反映,干擾招投標活動的;
④中標項目經理被反映或投訴有在建工程,投標人及項目經理業(yè)績?yōu)樘摷贅I(yè)績,并經查屬實的。
⑤招標人保留對中標人實地考察的權利,如在實地考察過程中發(fā)現(xiàn)中標人投標時提供的相關材料、證明、業(yè)績等與實地考察結果不符,存在弄虛作假情況的,將取消其中標資格,并不予退還其投標保證金,同時已完工程量不予結算。
六、本項目評標、定標辦法采用“合理低價法”,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
七、投標單位在誠信庫中錄入的所有信息均應真實有效,并應及時更新、完善,如未能及時更新和完善,其責任自行承擔。投標單位錄入虛假信息的,經查實作為失信(不良行為)行為在江蘇省建設工程招標網、江蘇省鹽南高新區(qū)公共資源交易電子化服務平臺上公告一年,在公告期間,本區(qū)內其它項目的招標人可以據此不接受其投標。
八、本工程嚴禁掛靠、轉包,一經核實掛靠、轉包的,將被取消投標、中標資格,并按相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直至建議有關部門吊銷資質證書。
九、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人:鹽城市都市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聯(lián)系人:點擊登錄查看
聯(lián)系電話:****
招標代理機構:點擊登錄查看
聯(lián)系人:金先生
聯(lián)系電話:****
招標辦:都市集團招標辦
聯(lián)系人:楊主任
聯(lián)系電話:****
區(qū)紀檢監(jiān)察工委信訪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