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項目名稱 | 肇慶市鼎湖區(qū)永貝大道(貝水大道—永安大道)建設工程項目(一期)10kV陶瓷城電力線遷改工程(AB段)(施工) | ||
---|---|---|---|
標段(包)名稱 | 肇慶市鼎湖區(qū)永貝大道(貝水大道—永安大道)建設工程(一期)10kV陶瓷城電力線遷改工程(AB段)(施工) | ||
公告性質 | 更正公告 |
肇慶市鼎湖區(qū)永貝大道(貝水大道—永安大道)建設工程(一期)10kV陶瓷城電力線遷改工程(AB段)(施工)澄清公告
各潛在投標人:
肇慶市鼎湖區(qū)永貝大道(貝水大道—永安大道)建設工程(一期)10kV陶瓷城電力線遷改工程(AB段)(施工)于****在廣東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廣東省招標投標監(jiān)管網上發(fā)布招標公告?,F(xiàn)對該項目招標文件作出澄清變更。
一、澄清內容:
(1)原招標文件第四章合同格式第三部分專用合同條款12.2.1 預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額:合同價(扣除暫列金額)的10%。
現(xiàn)修改為: 12.2.1預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額:合同價(扣除暫列金額)的20%。
(2)原招標文件第四章合同格式第三部分專用合同條款12.4.1 付款周期:本工程合同簽訂后30天內,發(fā)包人向承包人按中標價的10%支付工程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每期按完成工程進度的75%撥付,工程預付款扣回方式按(完成工程進度價款÷合同總造價)×預付款進行扣回,在工程付款至合同價的70%時暫停撥付工程款。
現(xiàn)修改為: 12.4.1 付款周期:本工程合同簽訂后30天內,發(fā)包人向承包人按中標價的20%支付工程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每期按完成工程進度的75%撥付,工程預付款扣回方式按(完成工程進度價款÷合同總造價)×預付款進行扣回,在工程付款至合同價的80%時暫停撥付工程款。
二、本項目招標活動時間修改為:
1、招標文件領取截止時間:****09時30分
2、投標截止時間:****09時30分
3、開標時間:****09時30分
三、原招標公告、招標文件其他內容不變。
注:澄清文件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若本項目澄清文件與之前發(fā)布的招標文件有矛盾之處,均以本項目澄清文件為準。
招標人:點擊登錄查看
招標代理:點擊登錄查看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