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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租賃轉讓公告】哈爾濱市松北區(qū)松北街道勝利村股份經濟合作社125畝土地整體發(fā)包項目(1年承包權)

黑龍江哈爾濱 全部類型 2025年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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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租賃轉讓公告】點擊登錄查看125畝土地整體發(fā)包項目(1年承包權)

信息時間:****

項目名稱

點擊登錄查看125畝土地整體發(fā)包項目(1年承包權)

項目編號

****

項目類別

農村資源發(fā)包

標的

所在地

哈爾濱市****

交易方式

網絡競價

1年發(fā)包底價

62500元

評估值

/

發(fā)布日期

****至****

賬面值

/

報名截止時間

****16:00

行為批準

批準(備案)機構:哈爾濱市****

項目

簡介

一、發(fā)包方申請與承諾

本次擬發(fā)包點擊登錄查看所有的集體資產,委托點擊登錄查看(以下簡稱哈交所)公開披露資產發(fā)包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發(fā)包方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做出如下承諾:

1、本次標的發(fā)包行為是發(fā)包方真實意思的表示,發(fā)包標的產權權屬清晰,對資產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實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

2、發(fā)包資產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審批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上級主管部門批準。

3、提交的資產發(fā)包公告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本次發(fā)包行為嚴格遵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產權交易市場的相關規(guī)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發(fā)包方義務。

發(fā)包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guī)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發(fā)包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二、關于本次發(fā)包標的的基本情況

1.標的信息發(fā)包明細。

標的名稱

發(fā)包年限

(年)

1年發(fā)包底價

(元)

保證金

(元)

參考面積

(畝)

備注

點擊登錄查看125畝土地整體發(fā)包項目(1年承包權)

1

62500

10000

125

承包人需自行清理秸稈,秸稈清理費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擔。

2.本次項目整體發(fā)包,標的具體情況以發(fā)包方的現場展示與確認為準。

三、瑕疵說明、重大事項提示及其他需要披露的內容:

1.哈交所接受委托發(fā)布公告,公告全部內容由發(fā)包方提供,哈交所及工作人員對標的所作的介紹說明,僅供參考,若實際情況與公告不符或故意隱瞞重大應披露事項,由此產生的法律問題及相關責任由發(fā)包方承擔。

2.發(fā)包方承諾對發(fā)包標的現狀及權屬情況如實向意向承包方展示披露,如因標的本身產生的產權、法律等風險對承包方造成的一切損失與哈交所無關,由發(fā)包方承擔相應責任。

3.意向承包方應在公告期內須至現場仔細、認真勘察確認。對標的的法律及自然現狀進行全面深入的了解,并對已知和隱性瑕疵做出客觀判斷。哈交所對此不做任何承諾。意向承包方報名,即表明對標的現況及標的全部瑕疵均已知曉、認可和接受。成交后若出現異議發(fā)包方及哈交所不予負責,成交價款及交易服務費不予調整。以上述異議為由承包方未按約定時限與發(fā)包方簽署相應標的《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復耕復種)》,承包方交納的保證金本金扣除,利息退還承包方。承包方與發(fā)包方簽署相應標的《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復耕復種)》后以上述異議為由要求解除《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復耕復種)》的,承包金額不予退回。

4.意向承包方在取得承包資格后,如利用標的進行經營須自行辦理符合其經營行為的相關證照。標的是否可以用作生產經營,需意向承包方自行與相關主管部門、發(fā)包方確認。

5.承包方按發(fā)包方要求交付承包費,1年承包費一次性交納到哈交所指定賬戶。

6.本次發(fā)包的標的,承包方按發(fā)包方要求及《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復耕復種)》約定使用標的。

7.此次發(fā)包的標的為發(fā)包方所屬的集體資產,無權屬證照。意向承包方報名前應前往相關部門了解產權情況,并對該情況作出合理判斷。

8.標的現狀:現閑置

9.本次發(fā)包僅限本經濟合作社成員參與,意向承包方報名時需提供經濟合作社成員證明材料。

10.發(fā)包標的未欠任何費用等,如有欠費,發(fā)包標的移交前的欠費由發(fā)包方承擔。發(fā)包標的移交后,承包期間的播種、耕種及秸稈清理費等一切費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擔。

11.承包期間,承包方負責標的管理及安全,承包方必須按照國家政策、法律、法規(guī)及環(huán)保要求安全生產、經營、管理標的。

12.承包期內,如遇國家征用、征收等情況按《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復耕復種)》約定執(zhí)行。

13.本次發(fā)包押金(秸稈清理押金)20000元,由發(fā)包方收取。

14.承包年限1年,具體承包期限起始時間以發(fā)包方與承包方簽訂的《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復耕復種)》為準。

15.意向承包方還應承擔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義務。

16.其他相關事宜,以雙方最終簽訂的相應標的《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復耕復種)》為準。

四、承包方資格條件及要求

1.意向承包方必須具有完全民事權利和民事行為能力,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用、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意向承包方須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2.意向承包方須向哈交所提交有效報名材料及其它材料。

3.意向承包方承諾其所提供的承包相應標的相關文件材料內容均真實、準確、合法、有效,所填寫的聯系人信息、聯系地址真實、有效,哈交所如需書面送達關于本次發(fā)包事項的法律文書、材料等,應向該地址以特快專遞的方式進行;如該地址發(fā)生變更,意向承包方應在變更之日起3日內書面通知哈交所(以郵件、微信等其他方式送達的,均參照書面送達的約定,在變更之日起3日內書面通知哈交所),否則由于不能送達所產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意向承包方自行承擔,哈交所按照原約定的方式或地址送達的法律文書、材料等視為意向承包方已經收到。

4.成交后,如哈交所或發(fā)包方發(fā)現承包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詐等行為的,本次發(fā)包結果無效,承包方所交納的保證金本金將作為違約金予以扣除(利息退還承包方)并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承包。

五、報名審核:

1、意向承包方注冊報名:意向承包方應在本項目報名截止日前,登錄網站(hrbggzy.harbin.gov.cn),按照系統提示進行實名會員注冊(注冊信息須真實、完整、準確)。

2、意向承包方須向哈交所提交有效報名材料(以下材料適用于所有項目,如發(fā)包方有特殊要求,以發(fā)包方要求為準):

自然人: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本人簽字并按捺手?。?、競價協議(本人簽字并按捺手印、樣本附后)、聲明書(本人簽字并按捺手印、詳見附件)和已閱讀并確認的空白《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復耕復種)》(詳見附件)、其它公告附件內容等發(fā)包方要求提供的相關材料;具體報名程序可咨詢項目聯系人。

3、報名審核:意向承包方應在系統提示報名審核通過后足額交納保證金,意向承包方須在保證金到賬截止時間前完成上述事項,方具備競價資格。

4、系統報名審核通過后,方可生成保證金賬號,存入保證金后,須在系統端點擊“保證金查詢”到賬后,方可競價。

5、特別說明:

意向承包方報名賬戶中填報的銀行賬戶相關信息須與本人銀行賬戶信息一致,意向承包方交納交易保證金使用的銀行賬戶須為報名賬戶中填報的銀行賬戶一致。

六、保證金

1、標的保證金數額: 10000元 。

2、保證金到賬截止時間:****11:00,以具體到賬時間為準,超時到賬不予受理。

3、保證金交納方式:以網銀、電匯等方式按哈爾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平臺系統提示交納。

4、保證金處置方式:

4.1 成交的承包方所交納的保證金本金在競價結束后即可申請轉成交價款。保證金所產生利息退還承包方,具體到賬時間及利息以銀行系統為準。

4.2 未成交承包方所交納的保證金在競價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原路徑帶息退還,利息及具體到賬時間以銀行系統為準。

4.3 承包方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則視為違約,承包方交納的保證金本金將被扣除,利息返還承包方。保證金不足以繳納服務費及補償發(fā)包方的,哈交所及發(fā)包方可按實際損失繼續(xù)追索。

(1)在競價階段以發(fā)包底價為起始價,各意向承包方均不應價的(含唯一意向承包方);

(2)報價后單方違約的,包括但不限于單方撤回承包申請的、未按約定時限及要求簽署《動態(tài)報價結果通知單》等行為;

(3)未按約定時限與發(fā)包方簽署《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復耕復種)》或未按約定履行支付交易價款及服務費的;

(4)其他違反本公告內容或承諾事項情形的。

七、競價時間及規(guī)則

自由競價時間:****09:00至****15:00止

限時競價時間:****15:00起

意向承包方在報名網絡競價前請詳細閱讀并遵照網絡報價須知、操作手冊等要求,了解標的情況、承包資格、注冊報名、保證金繳納、競價操作及款項支付方式等內容。

競價階梯為50元及50元的整數倍。

八、交易方式、服務費及成交價款交納

1、公告期內征集到一個符合公告要求的意向承包方,該意向承包方報價后,以協議方式成交。征集到兩個以上(含兩個)符合公告要求的意向承包方,以網絡競價方式確定承包方。

1.1 如協議成交,由承包方按成交總價×1%向哈交所支付服務費。

1.2 如網絡競價方式成交,由承包方按總底價×1%+總增值部分×3%向哈交所支付服務費。

1.3 意向承包方成交后,應在競價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向哈交所指定郵箱(****@163.com)發(fā)送開具發(fā)票所需信息表(備注:點擊登錄查看125畝土地整體發(fā)包項目(1年承包權)服務費字樣)(詳見附件)。

2、承包方須在競價結束后 5個工作日內按哈交所要求,一次性將成交價款及服務費交納到哈交所指定賬戶,并攜帶報名材料原件及本人身份證件原件至哈交所簽署《動態(tài)報價結果通知單》。承包方所交納的保證金本金在競價結束后可申請轉成交價款,保證金不足沖抵價款部分,承包方須一次性予以補足。

3、承包方須在競價結束后 15個工作日 內憑《動態(tài)報價結果通知單》與發(fā)包方簽訂相應標的《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復耕復種)》,承包起止日期可在相應標的《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復耕復種)》約定,并按約定時間對標的進行交割。

九、標的交割

1、標的的移交由發(fā)包方負責,移交過程中所遇到的問題由發(fā)包方和承包方協商解決,雙方須按相應標的《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復耕復種)》規(guī)定的時間交割完畢。標的以交割時現狀進行交割,所有標的最終以交割時發(fā)包方現場確認為準。

2、成交后,承包方不得以發(fā)包標的的網站公告標的描述信息為依據要求發(fā)包方補齊所有物品或要求退還保證金、成交價款及服務費等,意向承包方報名競價既視同接受此條款。

3、交割事宜由發(fā)包方與承包方按照本公告及相應標的《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復耕復種)》約定進行交割,哈交所對此不做任何承諾,不承擔任何責任。

注:意向承包方應當通過會員注冊時綁定的銀行賬戶,采取網上銀行支付或銀行柜臺轉賬的方式,將保證金或服務費按時足額匯入哈爾濱市****

標的咨詢

發(fā)包方展示時間、地點:公告期內,標的所在的;

發(fā)包方標的現場展示聯系方式:點擊登錄查看,****;

哈交所項目聯系方式:****;

哈交所咨詢時間:公告期內的工作時間,節(jié)假日除外。

單位地址

哈爾濱市****

附件:2、附件一競價協議2025(承租包方:自然人).docx 附件:1、報名所需材料清單(附件).docx 附件:3、附件三聲明書2025(承租包方:自然人).docx 附件:土地承包合同模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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